近日,市民周女士到連云港供電公司咨詢,她之前和家人租房居住,最近想退租,可沒想到房東在結清了未繳納的水、電、氣費用之后,竟然還要收300元的“階梯電價”補償費,她不知道這個補充電費是什么意思。連云港供電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,市民在簽訂房屋租賃協(xié)議時,除了到電表上抄個示數(shù)之外,一定要了解一下房子目前的用電狀況,明確電費繳納責任,避免引發(fā)矛盾。 據(jù)介紹,對于階梯電價大家都知道,但是可能有疑問:既然階梯電量是按月分配的,那階梯電價為什么不能按月結算呢?連云港供電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,電費按年結算其實是有利于用戶的,因為居民用電有明顯的季節(jié)性特征,一般來說,春、秋季節(jié)用電量相對較低,夏、冬季節(jié)用電量相對較高,只有按年結算,春、秋季節(jié)沒用完的電量額度,才能留到夏、冬用電高峰季使用。“這就跟我們的手機流量一樣,這個月用不完的流量還可以結轉到下個月。” 該負責人提醒市民,二手房交易時也涉及階梯電價清算,舉個例子,如果你今年4月份買了一套二手房,如果發(fā)現(xiàn)這套房子的階梯電量消耗太多了,記得和原房主提前商量好,要不要清算用電階梯,這樣過戶后,你將重新按月獲得階梯電量基數(shù)。當然二手房交易時,并不是一定要清算階梯電價,只要買賣雙方對此沒有分歧即可。